耐震補強補助項目說明
建築物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危險度總分大於三十分者。
(二)經專業機關(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鑑定屬應補強防蝕並經本府工務局備查,或經專業機關(構)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詳細評估鑑定結果為須修復補強者。
(三)屬經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第六條規定並張貼危險標誌者(紅單或黃單)。
(一)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危險度總分大於三十分者。
(二)經專業機關(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鑑定屬應補強防蝕並經本府工務局備查,或經專業機關(構)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詳細評估鑑定結果為須修復補強者。
(三)屬經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第六條規定並張貼危險標誌者(紅單或黃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