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程序流程
整建維護辦理程序流程:
2.初步評估符合。
3.現場勘查。
4.輔導團隊召開社區說明會。
※先期評估為市府免費協助階段。
2.撰寫補助計畫書。
方式二:未達100%,舉辦公聽會程序取得同意比例,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方式三:一人代表預審,辦理說明會,擬具整建維護補助計畫書。經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預審)。
2.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補助額度。
3.計畫核定。
2.工程完工後提供完工書圖,經市府核撥補助經費。
3.檢具相關成果資料,申請核撥補助經費70%。
4.整建維護完成、成果備查。
※意願整合→計畫審查→核發補助、整維施工,為民眾自行辦理階段。
先期評估:
1.民眾填寫諮詢表傳真至都更處申請。2.初步評估符合。
3.現場勘查。
4.輔導團隊召開社區說明會。
※先期評估為市府免費協助階段。
意願整合:
1.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簽署計畫同意書。2.撰寫補助計畫書。
計畫審查:
1.方式一:100%同意,擬具整建維護補助計畫書。方式二:未達100%,舉辦公聽會程序取得同意比例,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方式三:一人代表預審,辦理說明會,擬具整建維護補助計畫書。經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預審)。
2.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補助額度。
3.計畫核定。
核發補助、整維施工:
1.檢具相關申請資料,申請核撥補助經費30%。2.工程完工後提供完工書圖,經市府核撥補助經費。
3.檢具相關成果資料,申請核撥補助經費70%。
4.整建維護完成、成果備查。
※意願整合→計畫審查→核發補助、整維施工,為民眾自行辦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