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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建維護補助辦理流程

單元形象圖片-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100%同意,程序簡便又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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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辦理程序流程

整建維護辦理程序流程:

先期評估:

1.民眾填寫諮詢表傳真至都更處申請。
2.初步評估符合。
3.現場勘查。
4.輔導團隊召開社區說明會。
※先期評估為市府免費協助階段。

意願整合:

1.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簽署計畫同意書。
2.撰寫補助計畫書。

計畫審查:

1.方式一:100%同意,擬具整建維護補助計畫書。
方式二:未達100%,舉辦公聽會程序取得同意比例,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方式三:一人代表預審,辦理說明會,擬具整建維護補助計畫書。經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預審)。
2.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補助額度。
3.計畫核定。

核發補助、整維施工:

1.檢具相關申請資料,申請核撥補助經費30%。
2.工程完工後提供完工書圖,經市府核撥補助經費。
3.檢具相關成果資料,申請核撥補助經費70%。
4.整建維護完成、成果備查。
※意願整合→計畫審查→核發補助、整維施工,為民眾自行辦理階段。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電話/02-2950-6206
傳真/02-2950-6556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電話/02-8953-4420
傳真/02-8953-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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