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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建維護補助常見問題

單元形象圖片-召開整建維護相關法令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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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申請整建維護補助是否一定要住宅,有比例上的規定嗎,如果是辦公大樓可以申請補助嗎?

新北市建築物整建維護補助係以15年以上合法建築物且供住宅用途之建築物為主,如為住商混和建物,則供住宅用途面積至少須達1/2以上。另有關每案之建築物立面修繕工程補助額度,應達補助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以上。但四、五層樓集合住宅增設昇降設備、建築物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詳細評估、耐震補強工程者,不在此限。


請問申請核准補助案是否還是要申請建照?

補助審核核准係決定補助額度及比例,有關後續施工規模,倘為建築法相關規定應辦理執照申請情形者,需另向本府工務局申請。


同意書格式可自行設計還是有既定格式?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的同意書為法定要件,有統一的既定格式,其中需就個別所有權人的土地及建物面積進行估算,並請所有權人簽名及蓋章(兩者缺一不可)。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電話/02-2950-6206
傳真/02-2950-6556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電話/02-8953-4420
傳真/02-8953-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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