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紀錄短片
新莊區立面修繕案
補助項目說明
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合法建築物,其屋齡達十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
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連續達2
集合式住宅整棟(幢)建築物。3
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公寓)增設電梯。
1. 位於本府公告指定之整建維護策略地區。
2. 臨二十公尺以上計畫道路。
3. 位於捷運站、火車站、歷史建築、古蹟等三百公尺範圍內且臨八公尺以上計畫道路。
4. 因風災、火災、地震及爆炸致遭受損害之合法建築物。
2. 臨二十公尺以上計畫道路。
3. 位於捷運站、火車站、歷史建築、古蹟等三百公尺範圍內且臨八公尺以上計畫道路。
4. 因風災、火災、地震及爆炸致遭受損害之合法建築物。